力澜报道
聚力科创法治 | 沈国庆受邀参加科学岛专题调研并作交流发言
为深入贯彻法治护航科技创新工作要求,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法治堵点,推动基础研究与科技法治协同发展。2026 年 6 月 11 日,安徽省法学会机关、科技法学研究会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(合肥科学岛),开展支部共建暨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专题调研活动。安徽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、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主任沈国庆受邀参会,并在交流研讨环节作交流发言。
本次活动安排充实,环节紧凑。下午 15:00,全体参会人员一同前往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参观学习,沉浸 式感受老一辈科研工作者潜心钻研、爱国奉献的崇高品格,进一步凝聚起以法治赋能科技创新的思想共识。
参观结束后,专题座谈会正式开始。会上组织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学习《关于强化法治保障护航合肥科学岛科技创新的建议》及张韵声同志相关批示内容,明确本次研讨的核心目标与工作方向。
随后进入主题发言环节。宋伟(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、科技法学研究会会长)以《基础研究中的科技法治问题》为题作专题分享。他聚焦基础科研领域现存的法治短板,围绕科学发现权保护、实验室管理规则、基础研究配套立法等关键问题展开深入分析,提出多项具有建设性的思考与建议,为现场研讨指明方向。

合肥物质院科技促进发展处处长胡小晔结合院所实际,详细介绍了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整体发展概况,并系统讲解院内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建设思路、运行模式与实践成效,分享了科研机构在成果转化工作中的宝贵经验。

主题发言结束后,现场进入自由交流讨论环节。与会人员结合学习内容、工作实际各抒己见、交流探讨。沈国庆作为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、安徽力澜律所合伙人主任,立足法律实务视角,围绕科技法治建设、科技成果分类转化、法律制度落地应用等方面分享观点、建言献策。
沈国庆谈到,《科技成果转化法》《专利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设立,核心是希望通过法律制度平衡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合理利益分配,以此引导、激励科技创新,助力社会发展。他表示,科技分为科学与技术两大范畴,对应的科技成果也包含科学成果和技术成果两类。目前业内推进的成果转化工作,大多集中在技术成果转化领域,而科学成果在经济或技术领域的转化,尚且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制与有效的利益导引。
他积极呼应宋伟老师长期关注的议题,科学发现权、实验室法、实验室规则等是非常值得重视且亟待解决的问题,建议加快推动《科学发现法》及配套实验室规则、管理制度的立法与完善。他强调,倘若基础科学领域的法治体系长期缺位,就会消极的逼迫大量的科研人才涌向应用领域,并导致从事基础科学研究的力量不足。从长远来看,将制约我国科技事业的稳步发展。
沈国庆提出“双重转化”的全新思路:一方面是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,科学成果可迭代为新技术、新材料,技术成果可落地为新产品、新方法;另一方面是基础性法律制度的转化,宏观法律条文可以结合实务需求,细化为法律服务指引、操作手册、内部规章、示范合同等可落地的实操文件。两类转化殊途同归,最终都是为了产出实质成果,创造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。
他补充道,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需要科学家、技术专家、技术经理人、法律实务人士等多方协同配合,基础性法律制度的转化亦是如此。当下,技术成果转化可依托现有法律体系与专业人才,以 “技术转化 + 法律转化” 的模式稳步推进,只要汇聚各方专业力量、精准匹配人员分工,相关难题便能迎刃而解;针对目前规则尚不完善的科学成果转化领域,在没有基础法律制度的情况下,实验室、科研机构等可在法律实务界的推动下制定小范围规则、开展试点探索,以实践经验推动制度逐步完善。

交流研讨氛围热烈,大家围绕科技成果转化难点、知识产权保护、产学研法协同发展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。活动最后,相关领导作总结讲话,对本次支部共建与调研活动的成果予以肯定,并就持续深化多方合作、强化科技创新法治保障、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、助推合肥科学岛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作出部署。
科技兴则事业兴,法治强则保障强。作为深耕知识产权与科技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机构,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始终主动担当,积极融入地方科技创新发展大局。此次参与专题调研研讨,既是学习交流、取长补短的过程,也是律所发挥专业优势、服务科创发展的实践体现。
下一步,安徽力澜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立足专业特长,深度参与科技法治研究与实务工作,聚焦科技成果转化、知识产权保护、科研合规管理等重点领域,持续打磨法律服务产品,加强与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的联动协作,以专业、高效的法律服务筑牢科创法治屏障,为全省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