力澜研究

张志宏:我的商标我做主

发布时间:2017-3-1 发布者:力澜 · 知识产权团队

 

摘要:组合商标能否拆开使用?图形商标能否改变颜色?商标字体能否随心所欲?商标注册学问多多,商标使用多多学问。

 

都说新年新气象,我把商标变个样。

 

注册商标图加字:

 

 

今年我偏独用图:

 

注册商标方方正:

 

今年我偏圆圆滚:

 

注册商标红黄蓝:

 

今年我换绿紫橙:

 

注册商标隶书体:

 

今年我把狂草写:

 

 

哈哈哈哈!我的商标我做主,谁奈我何?

 

一时任性笑哈哈,笑后且把法来查。

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,自行改变注册商标、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期满不改正的,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。

 

似乎也没多大关系嘛!工商局都那么忙,哪有时间管我有没有自行改变注册商标?即便发现了,及时改正就是。此似是而非:自行改变注册商标,即便注册商标不被撤销,其也难以获得商誉,基本上也就失去了注册商标的意义。因此使用注册商标时,应当严格按照核准注册的样式使用,切莫自行改变,若当真认为当初注册的商标不够美观,不妨重新注册商标。

 

话说回来,前述种种,是否都为法律禁止呢?倒也不尽然,未指定颜色的注册商标,使用时,可以选择任意颜色。文字商标以常用印刷字体注册如宋体,使用时采取了近似印刷字体如仿宋,也不会有太大问题。

 

那么问题又来了,申请注册商标时要不要指定颜色?指不指定又有什么区别?注册文字商标可否任意选择字体?能否使用他人书法字体申请注册?以及组合商标可否分开注册?更多知识分享,敬请关注本公众账号!